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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科外〔2007〕19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中瑞(典)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瑞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瑞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07年6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双方将讨论确定优先合作领域及新一轮中瑞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现将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根据中瑞双方协商确定,应结合如下领域申请新项目:下一代无线通信及网络;新材料;生物技术;可再生能源及并网管理;瑞方优势重工业;环保;可持续发展与气候变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中医药;传染病的防控等。 根据新的财务要求,列入会议的项目经费原则上由项目执行单位自行解决。今后对于执行效果好且质量高的项目,我厅将推荐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列入国际合作重点计划。 二、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4 月15日。相关信息可查阅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http://www.cistc.gov.cn/)。 三、申报办法 1、 项目申请单位填写“中瑞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用中英文分别填写相应表格,表格样式见附件) 2、 项目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报我厅国际合作处,届时由我厅统一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3、 请项目申请单位通知瑞方合作伙伴同时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以便双方讨论项目计划时能够达成共同开展合作的一致意见。 联系人: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国际合作处 王飞 电 话: 0591--87882587 传 真: 0591--87882589 地 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 35000 3
附件:中瑞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中瑞(典)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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