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审核省属转制科研机构中公正性机构的意见

宁德市科技网 2005年3月12日10:44

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件



闽科政〔2003〕5号


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原设在省属转制科研机构中,经国家、省确认或授权的质检机构、计量检定机构、分析测试机构等(以下统称公正性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公正性,不断加强其机构建设,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中若干财务和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财公字[1999]43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推进省属开发型科研机构实行企业化转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0〕91号)、《<福建省推进省属开发型科研机构实行企业化转制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闽科政〔2000〕1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深化省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16号)精神,对重新审核省属转制科研机构中公正性机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核定附表中的16个公正性机构为事业性质,不定编,经费自收自支。具体手续由以上公正性机构所在科研院所的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省委编办报批。

二、核定的16个公正性机构中经整合而成的机构,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办理有关资质的认定或授权;规范名称的机构必须办理更名手续。这两类机构须于2003年10月底之前完成相关手续,11月1日起新机构开始运行,原机构同时撤销。

三、省财政按规定设立扶持省属转制科研机构公正性检测专项经费。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正性机构进行考评,根据其运行绩效,择优给予必要的专项经费支持,用于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等。


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序号
原 机 构 名 称
保留机

构名称
所属科研机构
备 注

1
福建省矿用安全仪表计量检定站
待省委编办

审批时确定
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


2
福建省纺织计量站
同上
福建省纺织工业研究所


3
机械工业木工机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同上
福州木工机床研究所


4
福建省机械工业材料测试中心
同上
福建省机械研究所
拟规范名称

5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同上
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


6
福建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
同上
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7
福建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
同上
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
拟整合为一个机构

福建省煤矿钢丝绳检验站

8
福建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同上
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


9
福建省浆纸质量监督检验站
同上
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


保留事业性质的公正性机构表(续表)

序号
原机构名称
保留机

构名称
所属科研机构
备 注

10
福建省轻工厅纺织品质量检测中心站
待省委编办

审批时确定
福建省纺织工业研究所


11
福建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同上
福建省二轻工业研究所
拟整合为一个机构

福建省二轻厅塑料检测站

12
福建省粮油中心检验室
同上
福建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
拟规范名称

13
福建省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同上
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所
拟整合为一个机构

福建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

14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
同上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两站在建科院改制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院改制后转为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

15
福建省建筑门窗(幕墙)质量监督检验站
同上

16
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同上
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
拟规范名称




主题词:科技 体制改革 机构 审定 意见 抄送:宋德福书记,卢展工省长,汪毅夫副省长, 林辉副秘书长。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 各有关科研机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3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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