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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科政[2002] 33 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停止执行2000年底以前制定的部分行政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速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需要,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省科技厅对2000年底以前制定的行政措施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63件主要内容已不再适用的行政措施(目录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省科技厅决定停止执行的部分行政措施目录
二○○二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科技 行政 措施 通知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本厅领导。
福建省科技厅办公室 2002年10月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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