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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公布了福建省2010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我市又有2家企业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和宁德市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至此,我市共有20家企业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企业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以及优先取得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扶持等。
自2008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来,我市积极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有关通知精神,每年组织申报工作4次,在每次组织申报前,市科技局组织相关财务、技术等专家对申报企业及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辅导,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申报程序等相关事宜进行详细讲解,充分调动了企业申报积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宁德市科技局高新科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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